实习生与用人单位孰是孰非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毕业季,许多应届毕业生开始面临找工作,实习等情况。这其中就涉及到实习生与用人单位复杂的劳动用工关系。有些用人单位反映实习生眼高手低,没有职业道德;有些实习生抱怨实习工资低,老板拖欠工资。本期《巷口杂谈》请香油们来谈谈实习生和用人单位的那些事儿。

各方声音
网友观点
鹰眼看常州

实习生需要过渡,应该宽容对待

我怎么就那么看不惯某些人的回帖呢?你们从学校出来不是先从实习过来的吗?你们曾经没有纠结过?我们刚出来实习的人面对这个社会我们很懵懂!我们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所以我们不敢给公司提任何要求,我们默默地做事,我们自我安慰的说以后会好的!什么大学生眼高手低,你刚出来的时候不是吗?社会的确不是我们象牙塔的日子,我们需要过渡,我们一直很努力----为什么不能宽容对待我们,你们不是这样过来的吗?老板和员工之间要互相尊重,当然我们也知道换位思考,我们也理解老板,当然老板有自己的考虑----拖欠工资,言而无信,这算什么?[详细]
芳妮

实习生只一味的想要工资,不考虑自己为公司创造了多少效益

我也做过人事,讲下这样的情况。第一,现在的大学生眼高手低,能力且不用说,都以为上班了就是来拿工资的,以为只要在班上就会应该有工资拿,不会考虑自己为公司创造了多少效益,自己应该创造什么!想走了就一个短信,也没有什么感谢,到街上要钱的话人家给个十块也要谢谢的吧!这样的孩子在工作中可以多加强学习做人啊! 第二,公司不分大小,固然大公司有规章制度,不会在乎几个人的工资公司,小公司人少事多,但是同样能锻炼能力,只是建议学习毕业的时候,最好找个有制度,有管理的公司,至少工资要按时发吧,肚皮总不能一直等到发工资那天才吃饭! 第三,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一定是学习的过程,这是最重要的。 [详细]
cl823

小公司没有制度,管理不严格,工资不能按时发

我前段时间也在一个小公司上班,上了两个月 没有发工资的时间,说你没钱就去支,后来我跟老板淡了然后说每月20号到时25给我发,每次都要等到25号。我还算好的了他给我发工次, 里面的老员工都是看脸色拿工资,每次没钱的时候去支 搞得好像不是拿自己的工资。看里面的人支工资好心酸啊,上班之前也没讲过,有的人一次只能支一两百。我做了两个月就走了。[详细]
吉祥宝仁

实习生在选择工作时要头脑清醒

小公司大公司在经营理念上是有所不同的,大的公司追求利润的同时会更加注重企业发展前景。小公司往往只看眼前利益。小公司制度不健全,工作程序规则几乎是在随心所欲,更不要说是员工培训、人力资源储备、企业规划、制定严谨的企业工作标准了。不考虑员工的生存环境、工作环境恶劣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没理可讲。工资能兑现已经算是很讲信用的了,别指望会有太多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待遇,小人的嘴脸是可以经常看到的这没什么奇怪。知道你不会为那区区几元钱去打官司,最多是不干了。所以在选择工作时是要头脑清醒的。[详细]
政策解读

实习法规一片空白

调查 显示,53%大学生在实习期间没有与单位签订任何相关协议,这样,在现行法律制度下,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既不能受劳动法保护,也无法纳入合同法约束范畴。而同时,有关单位对实习大学生不能泄漏单位秘密等要求也很难得到法律支持。

由于 大学生在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建立的关系在法律上不属于劳动关系,在身份上也不是劳动者,因此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因此,实践中存在很多大学生实习权益受损的例子,比如待遇过低、无故辞退、工伤无保障等等。上海大学的一项调查也显示:将近40%的大学生在打工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其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大学生实习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主要受一般民事法律和合同法的保护。大学生如果在实习期间人身受到伤害,虽然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应该参照工伤标准执行。

  

从目前的法律框架上看,没有一则专门的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法规,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和各有关高校也都没有制定相关的行政规范,因此,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护在法律上实际上处于一个空缺状态,到底适用哪个法条在司法实践中也没有专门规定。因此,在关于实习补助、实习合作中权利分配、实习期间独创的工业产权、实习期间独创的专有技术、职务性和非职务性劳动成果如何划分以及意外如何处理等方面都没有法律明确界定,而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越来越多,因此,目前非常迫切出台详细、严格的法律或者行政规章制度,这对大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都是一种保护。

小编寄语
戴耳麦的猪
  

小编认为,在大学生社会实践中,学校应该尽到义务。一方面,学校应该与实习单位签订长期协议,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学生提供一个好的实习环境和法律环境,另一方面,学校也应该加强老师在学生实习中的管理和监督。“首先就是要考察实习单位提供的具体岗位,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另外,老师应该常到实习单位考察和管理学生的实习状况,不能把管理的义务和责任推到实习单位头上。”

  

在目前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学校应该给实习大学生上保险。SARS盛行的时候,曾经有SARS短期保险,那么保险公司也应该有能力推出一个类似的大学生社会实践险,学校为学生的教育投入中应该包括这一部分的资金,按照实习岗位的危险性大小和学生意愿,给学生上一分保险,这样给学生提供一个‘托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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